
据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记载:“灵公元年春,楚献鼋(yuan)于灵公。子家、子公将朝灵公,子公之食指动,谓子家曰:‘他日指动,必食异物’。及入,见灵公进鼋羹,子公笑曰:‘果然’。灵公问其笑故,具告灵公。灵公召之,独弗予羹。子公怒,染其指,尝之而出。公怒,欲杀子公。子公与子家谋先。夏,弑灵公。” 这段记载便是“染指于鼎”这个成语的来源,另有称作“染指”的说法。成语用来比喻插手事务以谋取不该得的利益。左丘明把这一事件记录得生动而富有戏剧性。若不熟悉古文,翻译成白话文来更易理解。 简而言之,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:郑灵公刚刚继位,楚国为了表示祝贺,送了一只淡水大老鳖。大夫子家与子公一同准备朝见灵公。子公忽然食指一动,便满怀自豪地告诉子家:“兄弟,快看,我的食指动了!你等着吧,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老鳖汤了。”这“食指动”也成了一个成语,表示预兆将有美味降临。后来在宋代,朱松的《答保安江师送米》诗中就有提到:“朝来食指动,忽接送米书”,开云意思是说食指动了,似乎有好事要发生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展开剩余41%至于子公,我觉得他在老鳖汤事件中有他的道理。毕竟,大夫之间本应平等,既然大家都是朝中的大臣,凭什么别人有份,而他没有?他并非在意那一口汤,而是看重的是平等与规矩。当灵公随意破坏这种制度,轻视大臣的权利与尊严,子公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,显然不可能坐视不理。至于子公最后发动政变杀死灵公,当然就显得过分了。毕竟,政变意味着一条生命的结束,事情发展到这一步,显然有些过火了。 如果郑灵公真有想杀子公的心思,那么他完全可以趁早下手。老鳖汤事件发生在春天,灵公如果想要子公命丧黄泉,凭借他的权势,子公的命岂能等到夏天?由此可见,灵公当时对杀子公不过是口头上的愤怒罢了,事后他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。 这两者之间的差异,不仅仅是在领导风格上的不同,更在于如何管理与应对冲突的智慧。在这些历史故事中,我们或许可以学到更多关于领导力、宽容、与人共事的真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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